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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剧院公开选聘艺术总监公

作者:admin点击:58 发布时间:2019-12-23

内蒙古艺术剧院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厅级。2014年由区直9家艺术单位组建而成,2021年1月底正式更名为内蒙古艺术剧院,核定事业编制800人。设19个内设机构,包括11个艺术团(歌舞团、蒙古剧艺术团、民族曲艺团、二人台艺术团、杂技团、京剧团、民族乐团、合唱团、交响乐团、话剧团、现代艺术团)和5个行政处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3个业务中心(创作研究中心、演出管理中心、宣传交流中心)及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现有在编人员713人,院聘人员192人。

根据剧院事业发展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现就公开选聘艺术总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内蒙古艺术剧院艺术总监1名。

二、岗位职责

协助剧院党委书记、院长负责专业艺术创作方向和创作质量把关工作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党性原则,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认真贯彻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政治家办国有文艺院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了解掌握艺术行业发展情况,在相关业务领域有一定专长,善于做文艺工作者工作,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够科学决策,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文艺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守土尽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能够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带头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崇实求真,明辨笃行,淡泊名利,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能够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德艺双馨,在相关艺术领域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声誉,工作实绩突出。

4.熟悉艺术管理工作,担任过区外相关院团的专业团体负责人或艺术总监、副总监等艺术管理经历者优先考虑。

5.自治区五类以上人才优先考虑。

6.须全职到岗,将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

7.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 31日以后出生)。有在国内外一流艺术院团管理工作经验者或在国际国内艺术院团担任重要职务者或五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1.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1.公开选聘人选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方式管理使用。

2.薪酬和履职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内蒙古艺术剧院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待遇面议。

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明确的报名方式上传相关材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含聘任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任资格。

(四)所用选聘材料,原件一律退还,其他材料留存不予退还,所有材料仅用于本次选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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